清康熙二十三年(1684年)二月甲午日,奉诏巡视粤闽沿海边界的工部尚书杜臻一行从广东香山县抵达澳门,逗留四日,杜臻在《粤闽巡视纪略》记载,澳门人送他的玻璃屏、千里镜(望远镜)、自鸣钟和鸟枪等礼物都予以谢绝,只收下一箱洋酒,书中写道:“独取其洋酒一笥。其酒以葡萄酿,色如琥珀。亦贮玻璃甖,内外澄澈。十二甖共一笥也。”笥原指盛装食物的方形竹器,这里大概是指木箱;甖原指大腹小口的装酒容器,也接近西方一些葡萄酒博物馆收藏的17世纪的酒瓶形状。一笥十二甖,类似于现在的装箱规格一箱12瓶。
清乾隆十六年(1751年)前后成书的《澳门纪略》,已经对洋酒的类型有了更详细的记载:“酒以白葡萄为上,红葡萄次之,所谓色如琥珀、气类貂鼠者。又有葡萄红露酒、葡萄黄露酒,皆以瓶计,外贮以箱。”其中的“白葡萄”和“红葡萄”应该是指白葡萄酒和红葡萄酒,“葡萄红露酒”和“葡萄黄露酒”或许是指马德拉酒和波特酒之类的强化葡萄酒。《澳门纪略》的作者印光任和张汝霖,分别于乾隆九年和乾隆十三年出任广州府澳门海防军民同知,两人合作完成的《澳门纪略》是澳门第一部地方志。
在《澳门纪略》的“澳蕃篇”中,还附录一篇《澳译》,收录了395个日常交流常用词汇的葡萄牙语的粤语音译,根据粤语音译为每个词汇用中文标注了葡萄牙语的读音,比如:“食”是“故未”,“饮”是“比卑”,“菜”是“比列度”,“酒”是“尾虐”……“尾虐”即葡萄酒的葡萄牙语“Vinho”的粤语音译,这可能是西洋葡萄酒最早的中文名,这个译名在世界葡萄酒贸易史上也具有重要的意义。(陈耀明)